为更好的贯彻落实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的要求,实行优胜劣汰原则,体现优秀者升、平庸者下、违纪者罚、不合格出,形成“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良性循环机制。根据上级有关政策精神,结合公司实际,菏泽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于近日印发了《关于建立企业干部职工调整退出和奖惩机制的意见》(简称《意见》)。
《意见》通过加大考核力度,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考核结果靠后、不合格、不胜任岗位要求的,综合使用降薪、调岗、降职、辞退等方式进行调整,同时对考核结果优秀的人员给予奖励,避免吃“大锅饭”,建立优胜劣汰、奖优罚劣机制,充分发挥鞭策激励的效果。
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建立完善干部考核制度,以健全考核机制为重点,注重考核工作实绩,大胆启用政治强、作风硬、冲得上、拿得出、敢于担当作为的人员,逐步实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汰”,实现人岗相适、人事相宜,以改革实现个人提升、工作提质、发展提效,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撰稿:连通达
审核:李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