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盛源兴港园区运营有限公司(国有控股)成立于2022年7月22日,由中鲁盛源集团有限公司与菏泽市现代医药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公司作为市现代医药港园区物业运营企业,致力于借助互联网技术整合资源,打造智慧化园区,为现代医药港园区提供全方位、全流程物业综合管理服务,为园区的高质量协调发展保驾护航。根据菏泽盛源兴港园区运营有限公司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
(一)水电暖岗2人
任职条件:
1.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有团队管理能力,踏实肯干,服从安排;
2.年龄50岁以下,中专及以上学历,持有电工证,有3年以上水电暖维修或土建相关工作经验。
(二)安全管理岗1人
任职条件:
1.熟悉安全制度及安全器材、意外事件及紧急事故之预防和处理;熟悉和掌握消防工作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较好的消防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和团队管理能力;
2.年龄50岁以下,中专以上学历,两年以上工作经验,在现场灵活处置应急突发事件、熟练操作消防设备,具备相关消防专业能力,从事过消防、治安等安全工作者及退伍军人,持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证、电梯管理员证优先。
(三)客服岗2人
任职要求:
1.形象好,气质佳,熟悉客服、前台接待等工作流程,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善于与客户沟通;
2.年龄35岁以下,全日制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认可;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5.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执纪执法部门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未经现工作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
(7)有其它不适宜聘任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9日17:00
2.查询、审核时间:截止至4月10日12:00
3.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3年4月10日15:00-4月12日08:30
4.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人员登录菏泽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考试研究院(http://baoming.hzrcjt.com/index/login/index.html),点击报名链接进行报名。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5.资格初审
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
(二)考试
按照招聘岗位组织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专业素养、分析判断、计划决策、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应变控制等能力素质。设最低分数线70分。
(三)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应聘人员出现成绩并列的,按学历高者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顺序确定。)
菏泽盛源兴港园区运营有限公司抽调专人成立考察组,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进行考察或背景调查,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内容,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提交考察需要的材料或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由菏泽盛源兴港园区运营有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需要递补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菏泽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rcfzjt.com/)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实行合同制管理,由劳务派遣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委派至菏泽盛源兴港园区运营有限公司。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计入聘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任;不合格的,不予聘任。
四、其他事项
应聘者应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应聘者提供的相关材料,将予以核实。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菏泽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30-5139258
2023年3月30日